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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事指南引用
罗马尼亚签证信息
2008年08月05日

 

    自2008年7月11日起,罗马尼亚简化外国公民过境罗签证手续。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公民,可免签在罗过境且停留不超过5天。
    一、持德国等24个申根成员国颁发的有效申根签证、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二、持保加利亚或塞浦路斯颁发的有效短期签证、长期签证或居留许可;
    三、持瑞士或列支敦士登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
    罗方同时提醒外国公民注意:
    一、外国公民需在上述签证或有关证件的有效期内在罗过境停留;
    二、外国公民如免签过境罗,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行程安排及费用证明等材料;
    三、被列入罗国家警报名单或对罗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及国际关系造成威胁的外国公民将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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