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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事指南因公出国任务审批
关于报送2007年度市管党政干部及以下人员因公出访总结的通知
2007年10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出访团组要求报送出访总结报告的规定,市外办现开展2007年度全市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的总结报告收集工作。这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办将在对全市出访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提出2008年我市开展对外交往与合作以及拓展对外工作的重点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根据市委年初提出的要求,我办将公布各单位的出访报告情况和质量评估意见,以促进组团及出访质量。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支持配合,对本单位、本系统2007年度因公出访情况团组进行汇总、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31日前,以上行文件(抬头写: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形式一式两份送市外办。
一、团组出访总结的内容及要求
(一)团组出访期间的工作及活动情况,出访任务完成情况,有何出访成果、成效,以及回国后对出访成果、成效的落实跟进情况;
(二)实际出访国家或地区、出访时间及在外停留天数;
(三)团长及团组出访人员名单;
(四)出访费用开支使用情况
(五)护照、通行证回收情况。
二、单位出访工作年度总结的要求
(一)单位年度报告包括:汇总本单位(本系统)2007年度组团出访任务完成情况、派员参加本市外单位组团以及派员参加北京或外地相关单位部门组团出访人数批次等情况;总结出访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出访的总体对外交流、合作等情况。
(二)自组团组特别是有市管干部的自组团组必须每团交出访总结报告,并填写出访情况登记表。自组团的出访总结报告须由组团单位拟文报送,团长须对报告内容签字确认;
(三)参加本市内其他单位或参加市外行业主管部门等的双跨团组的也须填写出访情况登记表和提交必要的总结,且登记表须由派员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各单位如在既定时间内未交齐总结报告,市外办将按照14号文件相关规定,暂停受理该单位2008年的因公出访任务或继续审核提交的2008年出访计划。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梁志刚、冯希
联系电话:63850089    传真:6362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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