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流程 (一)当事人在我驻外使(领)馆提出换(补)发证件的书面申请; (二)我驻外使(领)馆根据当事人申请向国内发照机关函电提出复审; (三)国内发照机关根据我驻外使(领)馆函电核实证件信息后,视具体情况直接复电处理意见或转交派员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二、申请材料 (一)派员单位请示文件 (二)请示文件基本要素 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出访时间、前往国家或地区、护照号码); 2、要求换(补)发护照的原因; 3、派员单位对当事人申请事项的明确意见; 4、相关附件(当事人申请、使领馆函电等)。 三、办理时限 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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